兴平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被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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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6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keenew 于 2026-10-31 01:26 编辑

2026年10月31日兴平提醒:兴平市人民政府10月29日发布《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明确兴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
通告要点

一、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;二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内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;三、对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规定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四、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,拒不停止销售、燃放或拒绝上缴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;五、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委会将禁售禁放纳入日常管理,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工作。

举报渠道

兴平市公安局 110;兴平市应急管理局 029-38834989。

提醒两句

秋冬是婚丧嫁娶、开业庆典集中的时段,不少人习惯放一挂鞭炮图个热闹,现在全年全时段禁放,红白事请提前和村(社区)沟通,改用电子礼炮、音响等方式,别因为一挂鞭炮被处罚。另外,朋友圈、短视频里代购"网红烟花"再快递寄送,属于非法运输、储存,同样在禁止范围内。

数据来源:兴平市人民政府《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(2026-10-29)

相关标签:兴平通告 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 兴平公安 兴平应急管理 兴平环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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